来源:科研部发布时间:2024-09-03 编辑:蓝歆旻校对:韦娜 审核:蓝飞燕浏览: 次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相继发布《关于公布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桂科发〔2024〕140号)、《关于公布第十二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的通知》(桂科发〔2024〕179号),我院获认定为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及第十二批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近年来,我院相继出台《专利管理办法》《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有效促进了成果转化。同时,我院以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评价指标为导向,修订《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高质量应用基础研究及多中心临床研究。此外,组建了一支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队伍,包括高、中、初级技术经理人16人,科技评估师2人,面向全院及外单位提供科技成果评估和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截至发稿前,今年我院已实现专利(技术)转移转化5项,成交金额近150万元。
我院获批为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和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将进一步促进我院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转化工作。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及服务体系保障,切实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和转移工作,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我区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