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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验收

发布时间:2022-09-1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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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验收证书;

(3)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复印件);

(4)项目结题报告(复印件)

(5)项目已进行人员调整的,提供人员调整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6)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7)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8)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9)代表性论文(最少三篇)

(10)应用证明(已开具有单位应用证明的请提供复印件)


 (11)项目验收查新报告


(12)项目答辩PPT(10分钟)


其中:(1),(2)单独装订,(3)—(11)项装订成册。


**项目答辩验收时请课题组带上验收证书电子版,以便修改。

**答辩产生费用由课题组负责。


注:成果登记表为项目验收完成后进行成果登记时才需填报。


卫健委项目验收相关表格 (2019年7月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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