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2点击: 次
一、机构药房基本信息
1、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6号广西医科大学培训中心行政办公区516室
2、联系电话:0771-5356013
3、机构药房邮箱:gxykdyfy_jgyf@126.com
4、药品管理员:兰老师 13036887535(微信同号)
苏老师13557010574(微信同号)
5、工作时间和相关要求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和15:00-18:00,周末和节假日不上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药品管理员进行沟通确认。
(2)为提高试验用药品管理效能,申办方应根据试验进展寄送合理的药品数量(例如:首次寄送只需备2例受试者一个周期用药量,后续按试验和进展寄送药品数量)。
二、 试验用药品接收
1、接收时间:每周固定2天(周一和周五)8:00-12:00和15:00-18:00
2、前期工作:
(1)接收预约:需提前1周扫码在线填写药品接收预约表(如图1);未提前填写预约表或未按预约表上的时间送达的药品不予接收!
(2)填写接收预约表成功后,扫描页面答卷填写凭证二维码获取“预约配送编号”(如图2.图3);药品配送时在配送单上标注该编号,药品管理员接收药品时将根据该编号与预约信息核对,若无编号的药品不予接收或退回至申办方。
图1
图2 图3
(3)HIS系统导入表填写及时限要求
①接收药品前CRA必须按要求填写更新版《试验药品导入HIS系统表》,将填写完成的表格按“方案编号+试验药品名称+预约送达的日期”命名并通过邮件发至机构药房邮箱(gxykdyfy_jgyf@126.com),同时发送随机系统链接;更新版《试验药品导入HIS系统表》请加入QQ群(645114164)获取。
②时限要求:如药品需本周五或下周一送达签收,《试验药品导入HIS系统表》需于本周四中午12:00前发送至机构药房邮箱,若邮件超过时限发送则延顺至下一批次受理且药品不予接收或退回至申办方,其中产生的运输及其它相关费用申办方自行承担。
2、药品寄送要求
(1)随箱资料必须包括:①药检报告;②温度计校准证书;③药品清单/接收单;④物流单;
(2)机构药品管理员接收时负责清点、检查药品、并打印运输过程温度监控;
(3)运输过程中发生超温事件,原则上退回至申办方。
三、试验剩余药品和空包装回收
回收时间为每周周二和周四16:00—17:30;其他时间不办理回收的相关事宜!
试验用药品接收主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