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3点击: 次
各位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全周期伦理管理,纠正“伦理审批后再无后顾之忧”的认知误区,依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全程监管要求,现就项目方案修订、年度跟踪、结题等伦理复审相关要求统一说明如下,请全体科研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什么是伦理复审
伦理复审即研究项目立项获批后的全程跟踪伦理审查,区别于项目启动前的初始伦理审批,是贯穿研究实施、收尾全流程的常态化监管工作,主要包含三类情形:
1. 方案修订/补充材料审查:研究实施过程中,对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方式、研究内容等进行任何调整修改,需提交伦理修正案/补充材料审查。
2. 年度跟踪审查:超过1年的在研项目,初始审查伦理批件上标注的有效期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每年需在到期前一个月内提交年度/跟踪审查。
3. 结题审查:项目研究全部完成后,对全周期伦理合规性进行终结审查,出具结题伦理意见。
简单来说:初始审批是“允许开展研究”,复审是监管“研究全程合规开展”,初始伦理批件不可替代任何复审流程。
二、为什么必须开展伦理复审
根据2023版国家伦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伦理审查实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伦理委员会不仅负责研究立项审批,更需全程监督研究实施过程。
研究开展过程中的方案变更、受试者风险变化、不良事件发生、年度进展落地、结题收尾等情况,都会直接影响研究的风险受益比、受试者及实验动物权益保护成效。仅靠立项一次审批,无法覆盖研究全过程的伦理风险,因此法定要求必须开展持续跟踪复审,杜绝擅自变更研究内容、违规开展研究等问题,保障科研伦理合规。
三、全院统一工作要求
我院所有卫健委、中管局、疾控局、科技厅、自行发起各级各类,涉及人体研究的科研项目,均适用本要求:
1. 所有方案修订、研究内容、范围调整,必须先过伦理复审、取得同意后再实施,严禁先改后报、边做边改。
2. 跨年在研项目必须按时完成年度伦理跟踪审查,未按期完成的项目将视作伦理违规,暂停研究开展。
3. 所有项目结题必须提交结题伦理审查,仅提供立项初始伦理批件,不予通过结题伦理审核,无法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4. 所有复审业务统一在院内药物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线上提交,按要求上传手写签名扫描材料,严格遵照官网【复审伦理流程】办理。https://www.gxmuyfy.cn/research/ybslc/25370.html
四、常见误区提醒
1. 立项伦理批件≠终身有效,仅作为项目启动依据;
2. 课题申请伦理更不是正式伦理意见,须做【立项后审查】方可开展;
3. 任何级别科研项目,结题均需提供完整的全周期伦理复审材料,缺一不可。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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