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病案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是在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病案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市级质量控制中心,中心挂靠在贵港市人民医院。中心成立有专家委员会,由 1名主任、4名副主任、23名委员及1名秘书组成,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全市病案质量控制工作。
中心工作职责:
1.受市卫健委的委托,承担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组织,承担市病案质控中心角色和职责。
2.接受市卫健委的领导、监督和考核,接受挂靠单位的日常管理,接受上级病案质控中心的指导,指导下级质控中心,负责对质控对象进行业务指导和质控考核。
3.市级病案质量控制中心主要负责本市设有本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病案质量控制管理及考核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县级质控中心,并对本市本专业质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县级质控中心主要对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质控管理。
4. 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属主任负责制,病案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对本中心日常管理、质控实施和质控效果承担主要责任,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质控工作。
5.每年向市卫健委上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本专科评价结果,由市卫健委定期通报评价结果。
6.为市卫健委提供病案管理方面的咨询意见,负责组织专家调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7.组织病案管理相关学术活动及信息交流,开展病案管理教学,培训病案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