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发布时间:2016-12-23点击: 次
院内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线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桂职办【2016】120号文件)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2014年12月31日之前,广西区内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证书审验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审验时间安排
证书持有人应根据证书上的授予时间,在安排的时间范围内登录系统完成审验。审验时间安排表详见下表。
证书上的授予时间
(二)审验方法
本次审验采取系统审验的方式。
1.持证人须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网址: http://www.gxrczc.com。
2.持证人根据系统提示,对证书信息进行审验。录入信息务必按照证书上的信息如实录入。
3.在审验中如果提示需要人工审核的,须按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后上传相关的佐证材料(评审表、批文等材料),如无提示,则不需要上传。
4、审验人可于完成审验的30个工作日之后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验结果。若系统显示审验通过,证书信息即可实现网上查询,若相关人员利用本次审验混入虚假证书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线下注册验证工作,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并以系统提供的信息作为办理其它相关业务的依据。
2.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科室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证书审验工作,要确保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持证人。
3.如有疑问,可联系组织人事科,电话:56569、56798。
组织人事科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