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网

离退休工作网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

转发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4-04-25点击:

分享到: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16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4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荐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范围、标准条件、推荐程序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28号)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

  (二)采取单位择优选拔推荐的方式,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投票表决,按得票数进行排序。推荐人选材料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范围和格式要求(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递交电子版)

  1.《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2)。

  2.《广西医科大学201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

  3.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只需对近5年来在省部级以上期刊刊登的代表论著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其他证明材料只需复印省部级以上奖励荣誉证书等。

 (二)申报截止时间:申报人务必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9:0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gxykrs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5317252。

  

                          广西医科大学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