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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项目伦理审查须知

发布时间:2022-09-1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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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伦理审查须知

1. 适用范围:本院相关科室开展的用于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注册(非GCP),临床试验IV期、上市后药物试验等。

2. 审查方式:视项目情况采取会议审查或简易审查程序。

3. 会议审查频率:随项目情况召开,以递交受理后项目为准,等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4. 何时递交:在系统将所有材料递交(系统网址https://ctms.gxmuyfy.cn/)。会审原则上要求在伦理会议召开前 15 个工作日递交材料。

5. 审查结果:简易审查程序在递交后14个工作日内结果,会审在会后 7 个工作日内有结果。

6. 审查费用:公司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在递交伦理审查材料时需缴纳审查费用,初审 4000元/项,复审、补充材料或修正材料审查 1500 元/项,年度/定期跟踪报告审查、严重不良 事件报告审查、违背方案报告审查、暂停/终止关闭中心报告审查、研究完成报告审查不收取伦理审查费。

7. 交纳费用方式:①现金交纳: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 号楼一楼财务科出纳处;②转账交纳:开户行:广西南宁建行医科大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医科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账号:45001604560050501061。转账请务必备注项目编号或药物名称及 PI,以便查询。随后,自行至医院财务科出纳处领取发票。

 

二、联系方式

1. 伦理咨询:421639276(院外人员添加),申请加入时需备注项目简称或编号、申请人姓名;445770505(本院学生添加);本院职工可通过钉钉联系刘影。

2.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 6 号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大楼 4 楼科研部。

3. 科研部电话:0771-5356557

    财务办公室电话:0771-5356561

    党委办公室电话:0771-5778067


      三、关于项目立项的温馨提示

       1. 关于立项责任人:科研部许老师:本院组长单位的项目按照“医院官网(公众版)-科学研究-办事流程-临床研究管理”进行立项;非本院组长单位项目无需立项程序,直接提交伦理审查,通过即可开展。

       2. 关于合同(责任人:科研部黄部长):①合同的签署以研究者账号递交医院OA系统:“发起流程——公共业务——合同/采购文件审签单”进行递交,合同递交流程必须在伦理审查之后,且在附件中上传伦理审查批件以作佐证,②合同不限定模板,科研项目本院尚无模板,非本院合同模板需经本院签约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后再提交合同审签,法律意见流程:研究者OA“发起流程——公共业务—— 部门沟通”填写申请,提交至党委办公室罗明朗主任处(受理咨询人:党委办公室韦覃泽老师,不日将出具法律意见返回研究者OA。

       3. 关于经费(责任人:科研部邹老师):医院收取合同金额(含税)全部费用的5%作为管理费,按合同打款后,到财务科开具发票或收据,复印合同2份、发票1份到科研部邹老师处进行经费备案,备案完成后可在迪博系统研究者账号下进行报销使用。

       4. 关于资料:科研部目前并未提供项目资料保存服务,项目完成后可与科室沟通将项目资料由科室或第三方保存。


附件:医院开户行信息.pdf

                 伦理付款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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