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院团委发布时间:2023-02-02编辑:校对:审核:蓝飞燕点击: 次
关于提交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复查材料和开展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区级、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开展往届青年文明号复核复查和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要求,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知精神,结合我院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现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往届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复查工作
(一)复核复查条件
1.该集体曾获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命名的卫生健康系统广西青年文明号;
2.该集体目前仍符合《广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3.该集体单位建制没有撤销(因机构改革原因发生重组的除外)且集体成员一年内或一次性变动比例不超过50%;
4.该集体每年不间断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二)复核复查申请材料
根据文件精神,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复核复查工作。
我院往届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包括:急诊科、儿科二病区、心内科二病区、NICU、胃肠腺体外科二病区、重症医学科一病区等6个集体,请各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对照《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2版)中基本条件开展自查,按照要求,于2023年2月10日前,向院团委邮箱yfytw2018@163.com提交以下复核复查申请材料:
1.往届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审查表(附件1)
2.工作情况材料(2000字以内、工作图片2-3张)
3.审查佐证材料
4.该集体获得广西青年文明号命名的文件
5.该集体获得广西青年文明号命名后关于集体单位建制和历年集体成员变动情况的说明(需集体所在单位盖章)
6.该集体获得广西青年文明号命名后历年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照片、视频、新闻等材料
7.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自查评分表(附件2)
(三)复核复查流程
院团委将结合实际采取实地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提交集体进行复核复查,并将复核情况报院党委审核,按要求将复核审查报告、往届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审查表(附件1)和该集体工作情况材料(2000字以内、工作图片2-3张)、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自查评分表(附件2)、往届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卫健委团委。卫健委团委组织专家分组对复核复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
二、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
(一)申报资格。
1.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2版)中的条件要求,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命名,且按要求完成前期创建工作。
2.申报集体中包含往届认定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
3.自2020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或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得作为创建集体。
4.鼓励符合条件的在防控疫情一线的青年集体创建,在防控疫情工作上表现突出被国家或自治区表彰的集体可不经过市级创建,直接争创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
5.按要求建立相应制度、完成相关活动并取得成效。(详见附件4)
6.本次创建工作周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3年开展集中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相应比例进行最终命名。
(二)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我院符合条件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有6个,包括:肿瘤内科、新生儿科、整形美容外科、胃肠腺体外科一病区、心脏外科、宣传科。(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5)
符合条件的集体向院团委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含非驻邕)申报集体原则各限报2个集体。
院团委将结合实际采取实地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提交集体进行审核,报院党委审定后,选择2个集体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
2.材料报送。请各集体于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拟申报类型(复核/新建)+集体名称”命名后打包报送至院团委邮箱:yfytw2018@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联系。
联 系 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56560
附件:1.往届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审查表
2.卫生健康系统青年文明号自查评分表
3.往届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信息汇总表
4.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要求
5.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清单
6.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集体申请表
7.第21届广西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