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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各类项目立项后伦理审查的说明(更新至2026年8月)

发布时间:2026-02-0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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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政府、基金会等有关部门立项项目,由于申报时数量巨大,因此采取简易审查程序,所获伦理批件的结论仅为“同意该项目申报”,该伦理批件为该次申报一次性使用,不符合后续项目开展、发论文伦理要求。

       因此,项目获得上级部门立项后,必须根据研究性质提交“基础研究伦理审查”或“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获批的《伦理意见》可用于后续发表论文、结题等使用。否则,研究开展不符合国家科技伦理法律、法规要求,将来可能面临科研诚信法律风险。


一、性质分类

(一)基础研究:包括细胞学、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等等,以实验室研究为主的研究。管理类、不涉及人但是需要提供伦理的研究也按基础研究申请。

(二)临床研究:以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病因和预防为主要研究内容,以整体的“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研究。

(三)基础+临床研究:按照临床研究流程递交。


二、具体操作:

(一)标定原条目:在系统中【科研项目管理员】身份下点击【承担项目数】,选中所要审查的项目名称,点击前面的〇。进入项目以后,在【填写项目信息】-【项目概况】点【编辑】。在【项目名称】后面加上“(已立项)”字样。

(二)提交审查:按照“基础研究/临床研究”的方式重新提交初始审查,详细操作按照以下流程。注意,一定要完成操作“(一)标定原条目”后,才能提交初始审查,否则相同项目名称无法保存。

基础研究:https://www.gxmuyfy.cn/research/ybslc/26780.html

临床研究:https://www.gxmuyfy.cn/research/ybslc/26778.html

(三)注意事项:如果项目开展时与申请时研究方法、范围、名称等有修改,提交审查时直接按新研究方案等材料提交初始审查即可。

 (四)特别强调:课题申请时提交伦理只用于那一次申报!!!后续只要开展,都需要按照正常的“临床研究/基础研究”伦理流程申请正式伦理批件,且属于“初审审查”。否则后续涉及签合同、发论文、临床研究注册等,都无法通过,并伴有科研诚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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