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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各类项目立项后伦理审查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02-0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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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政府、基金会等有关部门立项项目,由于申报时数量巨大,因此采取简易审查程序,所获伦理批件的结论仅为“同意该项目申报”,不符合项目开展伦理要求。

       因此,项目获得上级部门立项后,必须根据研究性质提交“基础研究伦理审查”或“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获批的《伦理意见》可用于后续发表论文、结题等使用。否则,研究开展不符合国家科技伦理法律、法规要求,将来可能面临科研诚信法律风险。


一、性质分类

(一)基础研究:包括细胞学、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等等,以实验室研究为主的研究。管理类、不涉及人但是需要提供伦理的研究也按基础研究申请。

(二)临床研究:以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病因和预防为主要研究内容,以整体的“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研究。

(三)基础+临床研究:按照临床研究流程递交。


二、流程:

基础研究:https://www.gxmuyfy.cn/research/ybslc/26780.html

临床研究:https://www.gxmuyfy.cn/research/ybslc/26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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