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7日,我院药学部制剂室顺利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现场验收,并于11月18日取得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制剂配制范围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合剂等19个剂型范围。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其特点是安全、有效、经济。许多制剂品种在临床有多年的使用经验。
新《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取得,为我院制剂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院将秉承和发挥医院制剂的优势特点,为广大医生同仁和患者朋友持续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院内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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