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非还建住房第二轮申购报名的通知

来源: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6-16编辑:校对:审核: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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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印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大一附院〔2019〕34号)、《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购房、选房实施办法》(桂医大一附院〔2021〕2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直房改办”)初步审查结果,目前我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非还建住房剩余约32套(具体按区直房改办最终审查结果为准),现开展第二轮申购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购条件

2017年7月27日前参加工作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含在编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与医院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医院连续缴交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或者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城镇合同工),未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的职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非还建住房。

二、供应对象及范围

(一)本轮申购对象

根据政策顺位替补原则,现面向2022年8月8日至8月22日已按规定完成线上报名及定金缴纳但未能入围第一轮报名初审名单的第三档职工开放报名(名单详见附件1)。

(二)以下情况不符合本次申购要求

1.已享受过房改购房政策的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婚姻期间已购买福利房,在2016年12月23日之后离异的)不得申购

2.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已在其他单位报名申购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家庭(含已报名申购但未获得准购证、已报名申购但未办理房产证等)不得申购

3.未在2022年8月8日至8月22日按规定完成项目一期非还建住房线上报名及定金缴纳的职工不得申购

4.已在2022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示符合申报医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非还建住房职工初审名单及开展退回报名定金工作的通知》中初审名单内的职工但经区直房改办审查不符合申购资格及已申请自愿退出的职工不得申购

5.2017年7月27日后入职的职工不得申购

6.非本院职工不得申购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三)报名方式

本轮申购采用线下报名的形式。

(四)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6日至77日。

(五)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计分排名材料

1.《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购房、选房计分排名表》(非还建住房)原件(附件2)。

2.学历证复印件(本科以上须同时提供学位证复印件)。

3.职称证复印件。

4.职务、院龄证明材料原件(第一轮报名时医院组织人事科已开具)。

5.政策分证明材料复印件

(1)获得国家英模、省级英模、支边、烈属、荣军等相关证明。

(2)获得过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奖项证明。

资格审查材料

1. 《广西区直单位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审查表》(一式两份,附件3)原件(本院职工需盖我院单位章的,由我办统一提交医院用印))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 聘用职工须提供与医院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编职工由我办统一至人事科查档复印编制册。

4. 聘用职工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下载打印)、近一年工资流水

5. 未婚的须提供未婚承诺原件(附件4)。

6. 已婚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结婚证复印件。

7. 特殊情况需提供的材料:

(1)离异未再婚:须同时提供离婚证明(含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前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未再婚承诺原件(附件5)。

(1)离异再婚:须同时提供离婚证明(含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前配偶及再婚的现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均为复印件

(2)增加共同申请人的(仅限父母及子女)须提供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与申购人的关系证明,均为复印件

8. 本人、配偶(含前配偶)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登记的住址(含户口迁进迁出地址)有具体到房号的,须提供该套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9. 本人、配偶(含前配偶)在1994年1月1日至申购期间有工作调动的须原单位及原单位属地房改部门出具《住房状况证明》原件(附件6)。

10. 非南宁市户口且在原户籍地工作过的,本人及配偶(含前配偶)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市(县)房改部门出具《住房状况证明》原件(附件6)。

11. 转业军人须原部队房改部门出具《住房状况证明》原件(附件7)。

12. 本轮报名定金缴纳成功证明(银行具的转账凭证或网上转账成功证明截图)。

(一)注意事项

1.所有资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正楷字体填写所有签名需按手印

2.以上所有材料需本人亲自提交至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办公室1(医院工会旁)。

(二)缴纳定金

1.本轮申购需缴纳第一笔报名定金20000元(贰万元整)。

2.缴纳方式:可自行至银行柜台或进行网上转账缴纳,付款时请备注好申购人姓名及身份证后6位数(以防同名情况),缴纳转账时必须使用申购人名下的银行卡禁止他人代付

3.缴款账户:

 名: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号:450501604560000001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医科大支行

4.缴纳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77日。

注明:因本项目三方共管账户开户行为建设银行,建议申购人使用建设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缴费。如申购人使用其他银行账户转账的,后期退还定金可能存在延迟到账及收取跨行手续费等情况后果均由申购人自行承担。

一、退款事项

第一笔报名定金缴纳后,除经区直房改办资格审查不符合申购资格及未能入围终审名单(222名)职工的报名定金可退外,其余情况(含不配合提供资格审核材料、中途自愿退出等)均不予退还报名定金退还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10日至810日。

(二)资格初审方式

采用线下资格审查的方式我办将根据《购房、选房实施办法》(桂医大一附院〔2021〕22号)及区直房改办的要求对申购职工进行初步审查及排名,审查无问题且入围本轮初审名单的职工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提交至区直房改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终审后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0771-5360390、17776225808。

 

 

附件:1.未入围第一轮报名初审名单的第三档职工名单

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购房、选房计分排名表(非还建住房)

3.广西区直单位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审查表(无房户家庭使用)

4.未婚承诺

5.未再婚承诺

6.住房状况证明

7.住房状况证明(转业军人)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6月16  

附件汇总:

医院关于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期非还建住房第二轮申购报名的通知(含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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