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5〕2号)的精神,确保预算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常态性、真实性、准确性,自治区卫健委要求各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在自治区卫健委批复部门预算后的20日内,按照规范格式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永久保留。
桂卫财审发〔2025〕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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