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及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3号)》,“013112020110000亲情陪产”作为自主定价项目,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综合其它因素制定价格。我院基于医疗服务成本、医疗风险程度等因素对“亲情陪产”项目进行定价,现将项目价格进行公示,项目内容详见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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