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5-10-16编辑:校对:审核:点击:

分享到: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产科及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3号)》,“013112020110000亲情陪产”作为自主定价项目,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综合其它因素制定价格。我院基于医疗服务成本、医疗风险程度等因素对“亲情陪产”项目进行定价,现将项目价格进行公示,项目内容详见公示表。

亲情陪产价格公示表.xls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