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优秀博士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简版)

来源:组织人事科发布时间:2025-02-18编辑:校对:审核: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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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选拔当年(12 月 31 日前)年龄不超过 33 周岁。 

(三)政治素质高,治学态度严谨,有团结协作精神,在医 疗、教学、科研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四)科研基础较好,临床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在医疗、 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 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原“985”高校、中国科学 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含 原“211”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并 且近 3 年发表 SCI 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 1 篇[中科院文献情报中 心期刊分区(以下简称“中科院分区”)二区及以上,IF≥3 分], 或 2 篇及以上(中科院三区及以上)。  

(二)国外著名院校(QS 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名)博士学位 毕业生;并且近 3 年发表 SCI 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 1 篇(中科院 二区及以上,IF≥3 分)、或 2 篇及以上(中科院三区及以上)。 

(三)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或者广州中医药大 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应聘到我院中医科岗位者。 

(四)取得非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学科或非 985/211 高 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并且近 3 年发表 SCI 原创性专 业学术论著 1 篇(中科院二区及以上,IF≥5 分),或 2 篇及以 上(中科院三区及以上)。


二、引进待遇 入职当年给予一次性税后安家费 10 万元,科研课题研究经 费 15 万元,人才培养津贴税前 2000 元/月(提供三年、按月发 放)。赴国外一流医院、医学院校或科研单位学习培训及研究的 出国培养经费 15 万元。 


三、考核指标 培养期(3 年)内,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 1 项。 


联系人:唐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56569,5356798 

邮箱地址:zzrsk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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